2008年10月17日星期五

《原来喜欢可以这样》

我随手把背包丢在座位上。
坐隔壁的嘉乐刚好在这个时候进班。
“怎么,进元?今天下午打球不?”他说。
“啊,不了。我打工。”
“打工?打什么工?”
“在超级市场打工啦。”我说。
“噢。哪间?米家还是Tesco?”
“都不是,是宜康省。”
“噢。哪个部门的?”
怎么这么多问题啊。我觉得很困。迷迷糊糊应了他几句。然后倒头继续睡。

醒来的时候离下课还有大概十五分钟。
我看了看黑板上老师留下的斗大“自习”两个字。
也不多说,就走出课室。想说先到食堂就先吃好了。
嘉乐那家伙也真是的,遛课不知道遛到哪里去了。
我了无事事地在校园里瞎逛。

三年了。这学校还是一般闷啊。
在这里好像都没什么消遣的。可以的话,我想用“监狱”来形容我的学校。
不是吗?大家一样的制服,有教官。成绩好的好的话可以升班提早出狱,不好的就留级。
远远地,我看见嘉乐正在和一个女生说话。

听不到他们说什么。但是从嘉乐的样子看来,他是蛮害羞的。
我是没看过他害羞的样子,不过说话会搓手,笑得很不自然,摇来弄去的,大概是害羞才会有的样子吧。
我笑。
这小子,之前告诉我说什么喜欢隔壁般的女生了,原来就是他们的班花丽贤。
混账。
怪了我怎么突然想骂他啊。
也对,这小子一向来很欠骂。

我没有多观察他们。独自一个人,到了食堂,趁着还没多人,我买了几块面包。
走到校园后方的篮球场,先一个人开餐。
篮球场的风景,是我喜欢这学校的其中一个理由。
微风习习,我记得华语老师好像这么说过。
我找了棵紫花树坐下休息。

在这棵树下,有多少的中学同学,朋友,情侣曾经发生过各种各样的事。
有让人动心的,也会有让人伤心的。
这就是,故事。

故事里头,有一个男生,很喜欢女生。
那男生和女生坐同一辆巴士。
有很多时候,男生都故意让自己身旁的位子空缺,单纯地希望能刚好女生坐在他隔壁的位置。
女生笑的样子很好看。
让人有很舒服很好看的感觉的那种。
男生很不爱读书。觉得读书和他的个性很不大。
“而且,我也没那么聪明。”
有一次,男生下了棵在学校里的紫花树下休息。刚好遇见女生拿着书到那树下温习。
男生很感激上天巧妙的安排。
“是叫[巧合]吧。”

“喂,进元,你那么早来了啊。”女生拿着书问。今天她带的书是历史参考书。
“噢,没什么。老师早放人。”我笑。
女生也笑。“噢你们办这么厉害啊。”

下课短短的二十五分钟,是我喜欢这学校的第二个原因。

原来喜欢可以这样简单。
她就是我所喜欢的简单。

只要能这样,就很满足了。